第十三章:兇手有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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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剖室在大隊一樓走廊的盡頭處,與諸多辦公室大門不同的是,唯獨解剖室的大門是白色的。關於這個門為什麽是白色的,文宇在上大學的時候曾經問過老師,老師說了一個有趣的現象,不管是不是刑警隊的解剖室,亦或者是學校的生物解剖室,或者是醫院的太平間、火葬場一類的地方,大門幾乎都采用白色,追其緣由,誰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。
陳東的屍體直挺挺的躺在解剖室的床上,與早晨時文宇見到的那番景象不同的是,死者的皮膚已經被法醫擦洗過了,身上的血衣也已經被法醫脫掉,此時的死者赤裸著肉體,只有下體部位遮擋了一塊白布。
刑警隊的法醫帶著白色的手套,站在實驗臺上對死者肉體的組織切片進行著化驗,見文宇等人進來也只是微微點頭示意。
“介紹一下,這是我們大隊的劉法醫,這位是中北市刑警大隊的刑偵顧問,文宇。”文良熱衷的做著介紹,臨了還不完加上一句:“我請來的幫手,這可是個大能人。”
“還有手套嗎?我看看屍體。”
“有,你左手邊第三個抽屜裏面自己拿,我在做實驗,不方便幫你。”劉法醫目不轉睛的盯著實驗試管內的溶液說道。
根據劉法醫的指引,他找到了手套,而後輕車熟路的的對著屍體一陣摸索,先是翻動著屍體的眼皮,再一次檢查死者的瞳孔擴散情況,而後又將死者下體上蓋著的那張白色的‘遮羞布’掀起,毫不避諱的將屍體上下檢查了一遍,檢查了一遭過後,他又仔細的端詳起死者左胸口部位的致命刀傷。
“劉法醫,根據你的檢查,你認為兇器是什麽形狀的?”
“兇器是從斜下方刺入死者心臟的,傷口深度7.2公分,可以推斷兇器的銳利部分至少在7.2公分以上,根據傷口內側的創面和外部的創口來看,兇器的頭部有30度的夾角,且兇器最寬部位有4公分。”
劉法醫將手中的實驗試管架在了指甲上,而後摘下口罩說道。
“我在會議中說了,應該是瑞士軍刀。”
高壯在一旁提醒道。
這時劉法醫又道:“我只負責描述兇器的特征,具體是什麽我可說不好。”
“寬4公分,長7公分,夾角30度,並且能一次性刺入肉體7公分,這也就是瑞士軍刀能做到了。”文良的腦海中已經將劉法醫形容的兇器轉換成了畫面,的確是一把7公分長的標準瑞士軍刀。緊接著,文良又道:“從屍體身上的摩擦傷來看,死者生前應該與兇手進行過打鬥,你們看這裏。”
文良指著死者肩膀上三道紅色的印記道:“這三條印記現在還是紅色的,證明是死者死前不久留下的,以至於死者死了以後紅腫還沒有消退,而這三道抓痕很明顯是用指甲留下的,也就是說,死者在生前與兇手搏鬥過程中,曾經被兇手用指甲抓傷過。你們看這三道抓痕,很深,但中間的這道抓痕卻在半截斷掉了,這說明什麽?”
文宇拋出一個問題道。
“說明……”高壯在一旁試試探探的回答道,“說明兇手抓了一半之後松手了?”
沒等文宇回答,文良在一旁就否認了這個觀點,道:“肯定不可能,你看這三道抓痕,應該是兇手的食指、中指和無名指抓出來的,可是食指和無名指的抓痕都有5公分左右,而中指的抓痕只有2公分,兇手不可能在撓死者的過程中突然把中指縮回去,這沒有邏輯。難道說……兇手在對死者造成這處抓痕的過程中,中指的指甲斷了?”
“很有這種可能。”劉法醫在一旁仔細看著這處抓痕,迎合道。
“或者說,兇手是一個女人。”文顧問的一句話,令其他三人表示疑惑。
他指了指死者肩膀上的抓痕,道:“人的手指當中,中指是最長的,兇手在抓死者的過程中,中指也是最先接觸到死者的皮膚的,或者換句話說,兇手的中指指甲受力是最大的。而能夠造成這麽紅腫的抓痕,證明兇手的指甲硬度很高,如果是正常人的指甲的話,中指的指甲不會輕易的折斷,至少在撓人的過程中不會折斷。而這個兇手卻在抓死者的過程中折斷了中指的指甲,只有一種可能。”
“你是說,兇手是做的美甲?”
“是的。”文宇點頭道,“美甲的硬度要比我們人本身生長出來的指甲要高的多,理論上來說的確可以對死者造成這樣的傷害。可是美甲多數都是用接片的形式黏貼在指甲上的,如果在受力過大的情況下,極容易折斷。我想,兇手一定是在抓死者的過程中折斷了自己中指的美甲,才會在死者的屍體上留下參差不齊的抓痕。”
聽完文宇的推敲,幾個人還是表示有些難以置信。
“當然,光憑這一點並不能完全證明兇手是個女人,你們看死者的衣服和臉上。死者生前說穿的上衣是一個白色的襯衫,可是第二排的紐扣卻掉了一顆,而且衣領處發生了因撕扯導致的略微變形,這就表明了死者在生前曾經跟兇手發生了撕扯,切記,是撕扯,而不是搏鬥。”
“撕扯?和搏鬥有什麽區別嗎?”
文宇的進一步解釋讓高壯產生了濃厚的興趣。
“撕扯和搏鬥本質上都是兩個相互獨立的個體之間發生的肢體沖突,不過就進一層面來說,搏鬥多數應該發生在男性與男性之間,兩個人勢均力敵的情況下。流氓打架看過沒有?你見過流氓打架時揮拳頭砸臉,可是你見過流氓打架時候用指甲撓人,撓臉又抓頭發的嗎?所以說,流氓之間打架都是用拳頭解決的,可是女人之間打架多數都是抓頭發、扯衣服、撓臉、扇嘴巴,你們看死者身上的這些傷痕,是不是越來越像一個女人造成的?”
文良立刻朝著死者的頭部看去,他註意到,死者的頭發的確有些淩亂,而且在臉頰處也有幾處微不可見的抓痕。結合死者肩膀處的抓痕,再根據死者衣領有被撕扯的痕跡,那麽兇手和死者之間發生沖突時所采用的攻擊行為,倒是很像一個女人所為了。
這一番解釋讓幾人覺得趨於合理,但謹小慎微的文隊長卻指出了一個關鍵性問題:“如果兇手是女人的話,那會是一個什麽樣的女人?我的意思是,死者是個身高接近180,體重超過200斤的男人,且不說這樣的男人對於女人來說多難對付,光是拋屍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,尋常的女人又怎麽能輕易的拖動他?最重要的是,我們可沒有在酒店大堂內發現有關於女人的新鮮足跡。”
“文隊長,你這個問題問的好。”文宇將停屍床上的遮羞布拿起來重新蓋在了死者的下體上,而後又拿起旁邊床上擺放整齊的死者的血衣,道:“我說殺人的兇手是個女人,但並沒有說殺人的兇手只有一個人。”
“什麽?”
“你是說兇手不止一個人?”
文良瞪大眼睛,用一副‘我沒聽錯吧’的表情愕然的看著文宇,“文顧問,你這個推測……可有些大膽。”
“文顧問,你的依據是什麽?”
文宇放下了血衣後,又從物證臺上拿起了那把沾染了他的指紋的水果刀,他一手拿著刀,一手指著屍體身上其他的傷口道:“這把水果刀上造成的傷口就是證據。殺人的是一個女人,但拋屍的卻是個成年男性。”
“你們看,這把水果刀是商店常見的道具,一般市場售價在五元左右一把,多數的家庭都有這樣的刀,並不罕見。但死者胸口的致命刀傷顯然不是這一把造成的,根據我們的推測是一把瑞士軍刀,而水果刀跟瑞士軍刀的區別是什麽?”
“瑞士軍刀的工藝更高,更覆雜,硬度更高,鋒利程度也更高。”
“而水果刀的刀身基本上就是一塊薄鋼沖壓而成的,刀尖也並不鋒利,平時削個蘋果還行,可如果要用它殺人的話,恐怕就要費上一番功夫了。就算是一個柔弱的女子,手裏如果拿著的是一把瑞士軍刀的話,我想她可以輕而易舉的將軍刀插入他人的心臟當中。但如果給她一把水果刀,她恐怕連皮膚都刺不進去。”
文良微微皺起眉毛,親自查看著屍體的傷口,他皺著眉毛道:“屍體上其他的傷口均是這一把水果刀所為,如果按照你這麽說的話,能夠用這麽一把水果刀,刺進死者肉體3公分,這種力量絕對不可能屬於一個打架只會扯頭撓人的女子的。”
“是的。”文宇點頭道,“所以說,對死者身上造成致命傷的是一個女人,而負責拋屍,用水果刀對屍體其他部位進行刺傷的是個男人。這個案子,案犯總共有兩個人。”
“高壯,你記錄一下。女性兇手的身高在155到160公分之間,有美甲,且右手中指的美甲近期折斷過。男性同夥……身高暫時未知,但力氣不小。”
“光憑這兩點,咱們也抓不到兇手啊。”
聽完文宇的描述以後,高壯犯了難,“文顧問,還有沒有更具體一點的兇手肖像?”
文宇微微沈思,並沒有直面回答高壯的問題,而是反過來問道:“文隊長,你說……根據你的經驗來看,這個案子當中,兇手的作案動機會是什麽?”
“死者身上的現金和貴重物品都沒有丟,首先肯定是要排除劫財殺人。而死者生前的社會關系雖覆雜,但並沒有聽說和什麽人有過血海深仇,我覺得也可以初步排除仇殺的可能。既然你說殺人的兇手是對男女,那麽有沒有可能是情殺呢?死者已經36歲了還沒有結婚,會不會有這種地下戀情之類的可能性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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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東的屍體直挺挺的躺在解剖室的床上,與早晨時文宇見到的那番景象不同的是,死者的皮膚已經被法醫擦洗過了,身上的血衣也已經被法醫脫掉,此時的死者赤裸著肉體,只有下體部位遮擋了一塊白布。
刑警隊的法醫帶著白色的手套,站在實驗臺上對死者肉體的組織切片進行著化驗,見文宇等人進來也只是微微點頭示意。
“介紹一下,這是我們大隊的劉法醫,這位是中北市刑警大隊的刑偵顧問,文宇。”文良熱衷的做著介紹,臨了還不完加上一句:“我請來的幫手,這可是個大能人。”
“還有手套嗎?我看看屍體。”
“有,你左手邊第三個抽屜裏面自己拿,我在做實驗,不方便幫你。”劉法醫目不轉睛的盯著實驗試管內的溶液說道。
根據劉法醫的指引,他找到了手套,而後輕車熟路的的對著屍體一陣摸索,先是翻動著屍體的眼皮,再一次檢查死者的瞳孔擴散情況,而後又將死者下體上蓋著的那張白色的‘遮羞布’掀起,毫不避諱的將屍體上下檢查了一遍,檢查了一遭過後,他又仔細的端詳起死者左胸口部位的致命刀傷。
“劉法醫,根據你的檢查,你認為兇器是什麽形狀的?”
“兇器是從斜下方刺入死者心臟的,傷口深度7.2公分,可以推斷兇器的銳利部分至少在7.2公分以上,根據傷口內側的創面和外部的創口來看,兇器的頭部有30度的夾角,且兇器最寬部位有4公分。”
劉法醫將手中的實驗試管架在了指甲上,而後摘下口罩說道。
“我在會議中說了,應該是瑞士軍刀。”
高壯在一旁提醒道。
這時劉法醫又道:“我只負責描述兇器的特征,具體是什麽我可說不好。”
“寬4公分,長7公分,夾角30度,並且能一次性刺入肉體7公分,這也就是瑞士軍刀能做到了。”文良的腦海中已經將劉法醫形容的兇器轉換成了畫面,的確是一把7公分長的標準瑞士軍刀。緊接著,文良又道:“從屍體身上的摩擦傷來看,死者生前應該與兇手進行過打鬥,你們看這裏。”
文良指著死者肩膀上三道紅色的印記道:“這三條印記現在還是紅色的,證明是死者死前不久留下的,以至於死者死了以後紅腫還沒有消退,而這三道抓痕很明顯是用指甲留下的,也就是說,死者在生前與兇手搏鬥過程中,曾經被兇手用指甲抓傷過。你們看這三道抓痕,很深,但中間的這道抓痕卻在半截斷掉了,這說明什麽?”
文宇拋出一個問題道。
“說明……”高壯在一旁試試探探的回答道,“說明兇手抓了一半之後松手了?”
沒等文宇回答,文良在一旁就否認了這個觀點,道:“肯定不可能,你看這三道抓痕,應該是兇手的食指、中指和無名指抓出來的,可是食指和無名指的抓痕都有5公分左右,而中指的抓痕只有2公分,兇手不可能在撓死者的過程中突然把中指縮回去,這沒有邏輯。難道說……兇手在對死者造成這處抓痕的過程中,中指的指甲斷了?”
“很有這種可能。”劉法醫在一旁仔細看著這處抓痕,迎合道。
“或者說,兇手是一個女人。”文顧問的一句話,令其他三人表示疑惑。
他指了指死者肩膀上的抓痕,道:“人的手指當中,中指是最長的,兇手在抓死者的過程中,中指也是最先接觸到死者的皮膚的,或者換句話說,兇手的中指指甲受力是最大的。而能夠造成這麽紅腫的抓痕,證明兇手的指甲硬度很高,如果是正常人的指甲的話,中指的指甲不會輕易的折斷,至少在撓人的過程中不會折斷。而這個兇手卻在抓死者的過程中折斷了中指的指甲,只有一種可能。”
“你是說,兇手是做的美甲?”
“是的。”文宇點頭道,“美甲的硬度要比我們人本身生長出來的指甲要高的多,理論上來說的確可以對死者造成這樣的傷害。可是美甲多數都是用接片的形式黏貼在指甲上的,如果在受力過大的情況下,極容易折斷。我想,兇手一定是在抓死者的過程中折斷了自己中指的美甲,才會在死者的屍體上留下參差不齊的抓痕。”
聽完文宇的推敲,幾個人還是表示有些難以置信。
“當然,光憑這一點並不能完全證明兇手是個女人,你們看死者的衣服和臉上。死者生前說穿的上衣是一個白色的襯衫,可是第二排的紐扣卻掉了一顆,而且衣領處發生了因撕扯導致的略微變形,這就表明了死者在生前曾經跟兇手發生了撕扯,切記,是撕扯,而不是搏鬥。”
“撕扯?和搏鬥有什麽區別嗎?”
文宇的進一步解釋讓高壯產生了濃厚的興趣。
“撕扯和搏鬥本質上都是兩個相互獨立的個體之間發生的肢體沖突,不過就進一層面來說,搏鬥多數應該發生在男性與男性之間,兩個人勢均力敵的情況下。流氓打架看過沒有?你見過流氓打架時揮拳頭砸臉,可是你見過流氓打架時候用指甲撓人,撓臉又抓頭發的嗎?所以說,流氓之間打架都是用拳頭解決的,可是女人之間打架多數都是抓頭發、扯衣服、撓臉、扇嘴巴,你們看死者身上的這些傷痕,是不是越來越像一個女人造成的?”
文良立刻朝著死者的頭部看去,他註意到,死者的頭發的確有些淩亂,而且在臉頰處也有幾處微不可見的抓痕。結合死者肩膀處的抓痕,再根據死者衣領有被撕扯的痕跡,那麽兇手和死者之間發生沖突時所采用的攻擊行為,倒是很像一個女人所為了。
這一番解釋讓幾人覺得趨於合理,但謹小慎微的文隊長卻指出了一個關鍵性問題:“如果兇手是女人的話,那會是一個什麽樣的女人?我的意思是,死者是個身高接近180,體重超過200斤的男人,且不說這樣的男人對於女人來說多難對付,光是拋屍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,尋常的女人又怎麽能輕易的拖動他?最重要的是,我們可沒有在酒店大堂內發現有關於女人的新鮮足跡。”
“文隊長,你這個問題問的好。”文宇將停屍床上的遮羞布拿起來重新蓋在了死者的下體上,而後又拿起旁邊床上擺放整齊的死者的血衣,道:“我說殺人的兇手是個女人,但並沒有說殺人的兇手只有一個人。”
“什麽?”
“你是說兇手不止一個人?”
文良瞪大眼睛,用一副‘我沒聽錯吧’的表情愕然的看著文宇,“文顧問,你這個推測……可有些大膽。”
“文顧問,你的依據是什麽?”
文宇放下了血衣後,又從物證臺上拿起了那把沾染了他的指紋的水果刀,他一手拿著刀,一手指著屍體身上其他的傷口道:“這把水果刀上造成的傷口就是證據。殺人的是一個女人,但拋屍的卻是個成年男性。”
“你們看,這把水果刀是商店常見的道具,一般市場售價在五元左右一把,多數的家庭都有這樣的刀,並不罕見。但死者胸口的致命刀傷顯然不是這一把造成的,根據我們的推測是一把瑞士軍刀,而水果刀跟瑞士軍刀的區別是什麽?”
“瑞士軍刀的工藝更高,更覆雜,硬度更高,鋒利程度也更高。”
“而水果刀的刀身基本上就是一塊薄鋼沖壓而成的,刀尖也並不鋒利,平時削個蘋果還行,可如果要用它殺人的話,恐怕就要費上一番功夫了。就算是一個柔弱的女子,手裏如果拿著的是一把瑞士軍刀的話,我想她可以輕而易舉的將軍刀插入他人的心臟當中。但如果給她一把水果刀,她恐怕連皮膚都刺不進去。”
文良微微皺起眉毛,親自查看著屍體的傷口,他皺著眉毛道:“屍體上其他的傷口均是這一把水果刀所為,如果按照你這麽說的話,能夠用這麽一把水果刀,刺進死者肉體3公分,這種力量絕對不可能屬於一個打架只會扯頭撓人的女子的。”
“是的。”文宇點頭道,“所以說,對死者身上造成致命傷的是一個女人,而負責拋屍,用水果刀對屍體其他部位進行刺傷的是個男人。這個案子,案犯總共有兩個人。”
“高壯,你記錄一下。女性兇手的身高在155到160公分之間,有美甲,且右手中指的美甲近期折斷過。男性同夥……身高暫時未知,但力氣不小。”
“光憑這兩點,咱們也抓不到兇手啊。”
聽完文宇的描述以後,高壯犯了難,“文顧問,還有沒有更具體一點的兇手肖像?”
文宇微微沈思,並沒有直面回答高壯的問題,而是反過來問道:“文隊長,你說……根據你的經驗來看,這個案子當中,兇手的作案動機會是什麽?”
“死者身上的現金和貴重物品都沒有丟,首先肯定是要排除劫財殺人。而死者生前的社會關系雖覆雜,但並沒有聽說和什麽人有過血海深仇,我覺得也可以初步排除仇殺的可能。既然你說殺人的兇手是對男女,那麽有沒有可能是情殺呢?死者已經36歲了還沒有結婚,會不會有這種地下戀情之類的可能性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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